Friday, December 31, 2010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http://www.myspace.com/frederikagoldberger

這些天來,因為一位老先生殺了自己患了嚴重帕金森氏症老伴的事,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小的討論。在台灣這個逐步邁向老年化的社會裡,這個問題,還真是值得政府當局重視!相較於許多社會低層的弱勢族群,這一對不需煩惱經濟問題的老夫妻,索求的是心靈的滿足。老婆婆走出向,在宗教裡獲得了溫暖,但這樣的形式,卻未獲的另一半的認同。在生活未有期待,不滿足的情況下,決定結束髮妻的生命,選擇了自己認為最佳的方式,為二人的晚年,寫下了令人感嘆的結局。原是為人所羡的老有所養、兒孫成材,這一會兒,倒成了不圓滿的遺缺。讓我想起了即便是得以自我實現的孔子,也有<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的訓示。

相較於深受儒家思想,原就宥於家庭親師規範的我們,這一則新聞就真的窩心又可愛了。攝影師的四十一歲孫子為了讓八、九十歲的阿嬤重拾對生活的樂趣,找了阿嬤一起KUSO搞怪,逗得阿嬤樂得扮演孩子所提的各種角色。這位阿嬤還真有福報,有個這麼貼心的孫子,這樣的幸福,還真是人間少有呢!是不是也能讓家裡的長輩也有這樣的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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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歲超人阿嬤 搞怪爆紅
更新日期:2010/12/31 03:11
黃文正/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黃文正/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31/4/2jzgc.html

高齡九十一歲的歐洲「超人阿嬤」芙瑞德麗卡.戈德伯格(Frederika Goldberger),近來因巧扮「超人」系列搞怪又可愛的照片於網路爆紅,吸引全球媒體爭相採訪,更有好萊塢片商想把故事拍成電影。

芙瑞德麗卡是匈牙利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在匈牙利拯救過許多猶太人,戰後為了躲避共產黨統治,移民法國。

芙瑞德麗卡步入晚年後鬱鬱寡歡,讓擔任攝影師的孫子沙夏.戈德伯格(Sacha Goldberger)非常擔憂。為了讓阿嬤振作起來,四年前,沙夏為阿嬤拍了一些搞怪超乎想像的照片,在法國獲得不小迴響。

之後,沙夏又提議把阿嬤變裝為「超人阿嬤」,讓阿嬤戴頭盔,穿上特製的超人裝,擺出各種姿勢,再利用電腦合成技術,替這些照片製造超現實場景,結果在網路造成更大的轟動。

四十一歲的沙夏說,「超人阿嬤」如今在社群網站「臉書」有七千五百多名粉絲,但阿嬤對於自己突然爆紅似乎難以理解,她會問:「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要看這些照片?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讚美我?」

至於好萊塢片商邀約一事,戈德伯格擔心他們會把阿嬤的故事拍成「一部爛電影」,遲不願簽約。戈德伯格說,他這麼做並非為了名或利,只是想讓阿嬤開心。

Wednesday, April 01, 2009

After Nienteen Minutes

至於有關欺負弱小的部分,聊聊竟然讓我想起超小年少輕狂的黑暗過去,嚇的!
Bully, 這個我很小就得到教訓了! 小三。我座位前面有個男生,那種温温的,白白的,帶了個溫水壺,忘了有沒有帶眼鏡了。他是阿嬤帶的小孩,我真的每天欺負他吔,沒天想到就踢他,自己完全沒感覺。直到有一天,他的阿嬤來了,跟我說大家要當好朋友,不要欺負他。然後把他的褲管拉起來~~我都快嚇死,因為二隻腳都是黑青,大大小小,新新舊舊的,嚇得我哭死了,怎麼有人這麼壞!那個畫面現在提起還是驚心動魄呢。從此我好像轉性了,變成會保護這些人的恰查母了。 突然想起來,現在想想,真的還是覺得很丟臉吔 。

這個就很吊詭了,記得那時候他阿嬤來跟我說的時候,我狂哭的腦袋裡只有一個念頭:

他幹嘛都不說啊??????????????????????????????????
他穿著長褲,我怎麼知道殺傷力這麼大咧???真的不知道踢人會黑青吔?!

是不是這樣的情況下,被加害的那一方,都不知道該如何表達?
更別提挺身保護自己了????????
因為習慣默默承受????????????????????????????????

而加害者呢,是不是因為可以從中獲得"樂趣"?所以更樂此不疲?我的媽呀,劣根性的兇呢!

所以,寶妹妹下了個結論

所以說小孩都有劣根性...需要被提醒的麻,可我看很多學校都對欺負弱小的團體束手無策反而回過頭來要求被欺負的人要自己想辦法,真是莫名其妙!!

無論如何,我覺得小孩子的世界,有的時候比大人的還血淋淋是真的!!

Wednesday, March 25, 2009

中華民國萬萬稅


有些事情,總覺得,結束就是結束了,從來也沒想過還有後續的.像是報稅這事!到手的退稅款,竟也是會被追回的!


用的一直是懶人報稅法,自從二維條碼誕生,區公所國稅局可以取得所得資料後,報稅這檔事,除了取得資料得花點精神外,基本上,真的可以說上是”彈指間”的功夫.除了那個月近月底外,報稅這事,也從沒在腦袋裡停留太久,佔去原本就少得可憐的腦容量.所以在收到追納稅款通知時,還真的是”五雷轟頂”這個辭才足以形容受到驚嚇的程度!天吶,那錢,早就已經花光光了吧?!要再吐出來,真的就是一個心痛了!啊.....真的真的很痛啊!!!!

只是還是得嚷嚷吧,繳稅事小,但還是得抱怨幾句.明明這年頭拿的都是電子檔了,為什麼會差額會這麼多呢?啊....唉,上班族小市民真的是被輜銖必較兇呢!那些逃稅大哥大姐們,你們也行行好嘛,填滿了國庫我們就不會這麼慘了,是吧?!阿Q點想,或許,如果我都沒能逃掉,那那些大腳們一定更被追得兇吧,好吧,醬想想,感覺好多了,哈哈哈!!

祭我到手又得吐回的孫中山~~

Monday, February 23, 2009

一封有感而發的信






想說些什麼的!

平常旅行,總習慣自己走的。因為自在吧!在單身女生的行旅目的裡,柬埔寨可能會有過多的考量,無法說服家人,於是在一次得選擇團體行程的員工旅遊機會,決定了柬埔寨,也從此讓我對這個地方多了一點不同的情感!

不喜歡國內旅人因為所謂的愛心,讓孩子們一路追著討糖討資源!儘管不能苟同多數人對於貧乏的定義,但對於當地需要協助的情況,還是印象深刻。所以旅行回來後,因緣際會的認識了 貴會,也讓我想為那個國家盡點心力的想法,有機會落失,於是,就成為貴會長期會員的一份子!

只是最近的全球經濟窘境,台灣這塊土地處處是需人協助的故事。自己的公司也無得幸免,裁員撤資在即!本想是不是調整一下自己的捐款分配,多點國內,少些國外。但就還在掙扎中時,不經意的恰好看到電視節目「世界這麼大」對 貴會在柬國努力的報導,真的除了感動還是感動!謝謝您們!想到自己小小的金額,就可以維持一個據點一天20/30人的餐費,我想...我少花點還是可以過的!

真的要謝謝您們了!代替我做了這麼多的事!

本來是想借由e-mail傳達的。不過,最近對這過於便利的時代工具的信任感直線下降。或許,有形的傳遞才是更為可靠!

給個小小的建議:

1.貴會網站最新消息的更新。看來「世界這麼大」的節目收視還算不錯。網路上已有相關的文章出現。所以是不是趁勢做些活動,讓 貴會的理念介紹給更多的人?!

2.義工協助。我想這一波無薪或裁員潮一定會有很多人想藉由幫助他人安定心靈。不知 貴會是否需要義工的幫助?不論是台北或是當地,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會願意助人自助的!是否也在 貴站網頁中提供此訊息?!推薦背包客的網站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forumdisplay.php?f=112,如果未來有需要,這不失是個有效的徵募平台!

個人的情緒抒發,打擾了!想,會做這些事的人總是保有著浪漫,一顆柔軟的心。更何況如您實際投身,切實奉行了!感謝您們,讓這世界更美好 ;)

願 心安平安!

Saturday, July 05, 2008

叢林厄蔓

才看完The RUINS,就看到了這樣的一則新聞.叢林的神秘與未知,實在是人類的一大挑戰,所提供的題材,更是誘惑人心.不論是行動或是思想上呢...





















巴西青年森林走失 死在爸爸懷中
更新日期:2008/07/02 00:00
巴西一名青年在亞馬遜森林走失四十天,他的父親最後終於找到他,但他卻死在父親懷中。

十八歲的桑托斯五月中跟兩名朋友到亞馬遜森林打獵,他自己在森林中走失,警方跟消防隊員搜尋十多天,沒有找到,於是放棄。但桑托斯父親並不放棄,他帶領幾個朋友繼續搜尋,結果在距離桑托斯走失地點四五公里地方,找到奄奄一息的桑托斯。

桑托斯被找到時,他已經走失四十二天,躺在河邊,嚴重脫水,身上被蚊蟲咬傷,嘴裡也有很多蚊蟲。

桑托斯的父親把把兒子抱在懷裡,替他把嘴裡的蚊蟲清理乾淨,這時桑托斯的身體晃動一下就斷了氣,死在父親懷裡。

傷心的父親把屍體放在樹上,以免被野獸吃掉,直到直升機抵達,把桑托斯的屍體運回家鄉安葬。

每天都有新發現--胡思書店















每天都有新發現

最近有個煩惱,手邊的小說幾乎看完了.這可不得了了.好不容易想要抑制下來的愛買慾望,可別因這堂而皇之的理由再度燃起才是.正在想是否先看一陣子中文小說好了,再重辦張借書證?突然想起七段的二手書店?最近寶妹妹休假,中午的時間空下來剛好可以來去瞧瞧.這樣的想法,卻也是得等了三四天才得真正成行.早上出門的時候特地隨便搜括了一下家中的小說,來個換書也不錯.


果然是個書香洋溢的空間.沈穩的深褐色書架佈滿著四面的牆.真的是愛書人的好地方.小孩和帶著小孩出現的母親們,濃濃的暑假氣息,什麼樣的地方就會聚集什麼樣的人,果然!!

初到此地,不識規則,想想先帶個三本好了,以免如果人家不收,還得將新的舊的一路再扛回來!

只真沒想到,一本本買來都近三百元的書,這會兒到了書店,全成了十元商品...唉,知識果然無價,更何況是自娛娛人的小說了,算了,看在一本約是原售價半價,以及清出一些書櫃的份上,就賣了吧,反正應該也不會再拿出來看了吧...
才說最近這二本小說還算是夠無冷場的,四天內就看完,還真是某種紀錄吧...再見了....





Friday, June 27, 2008

二OO八,沈重的試煉

就以此祭四川大地震這場人間試煉吧~
小寶寶,我相信妳的娘一定會一輩子守候著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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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寶貝,如果你能活著,一定要記住我愛你」

搶救人員發現她的時候,她已經死了,是被垮塌下來的房子壓死的,透過那 一堆廢墟的的間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勢,雙膝跪著,整個上身向前匍匐著,雙手扶 著地支撐著身體,有些像古人行跪拜禮,只是身體被壓的變形了,看上去有些詭 異。救援人員從廢墟的空隙伸手進去確認了她已經死亡,又在衝著廢墟喊了幾聲,用 撬棍在在磚頭上敲了幾下,裡面沒有任何回應。當人群走到下一個建築物的時候,救 援隊長忽然往回跑,邊跑變喊「快過來」。他又來到她的屍體前,費力的把手伸進女 人的身子底下摸索,他摸了幾下高聲的喊「有人,有個孩子,還活著」。
  經過一番努力,人們小心的把擋著她的廢墟清理開,在她的身體下面躺 著她的孩子,包在一個紅色帶黃花的小被子裡,大概有3、4個月大,因為母親身體庇 護著,他毫髮未傷,抱出來的時候,他還安靜的睡著,他熟睡的臉讓所有在場的人感 到很溫暖。隨行的醫生過來解開被子準備做些檢查,發現有一部手機塞在被子裡,醫 生下意識的看了下手機屏幕,發現屏幕上是一條已經寫好的短信「親愛的寶貝,如果 你能活著,一定要記住我愛你」,看慣了生離死別的醫生卻在這一刻落淚了,手機傳 遞著,每個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淚了......

臺南姑娘「娶」荷蘭臺灣長官

喜歡地圖 ,喜歡地理,也喜歡歷史.
對於這一則關於土地的故事,當然是不會忽視.
這一則有趣的歷史軼事,所橫跨的地理區域,更是令許多現今世代的人無以比擬~
哇~真希望自己也能有如此的國際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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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月刊> 2008/06/11
十七世紀文獻已確知日本人喜左衛門(Jasinto Quesaymon)、西班牙人Domingo Aguilar娶了淡水與基隆的平埔女子。荷蘭東印度公司領臺期間,與原住民合法婚姻的歐洲人有數位,雖缺乏船醫(當時稱外科醫生)情愛文獻,卻有位荷蘭聞人「娶」了臺南姑娘...
【文/翁佳音】
(一)
總是有人不經意問我,我也自問:老歌〈安平追想曲〉,曲中主角是荷蘭船醫,以及遭遺棄的金髮孤女,在荷蘭時代有無其人其事?這首歌確實旋律優美,情節似假還真,引人遐思。我老是遙想1930年代日本流行歌〈長崎物語〉中的雅加達阿春姑娘(じゃがたらお春):十七世紀,平戶海外千百里之岸邊,潮水起伏,手握金十字架思念故鄉媽媽的混血女阿春。日本歷史研究者不吝幫她驗明正身,在地文化產業應運而起;藝文與史學交融,混織虛實,令人豔羨的生產性學問。安平追想曲,研究者通常會告訴你,詞曲大約是1950年代所作,男女主角純屬虛構。不過,這不會阻斷感性史家的探微尋幽。異國戀情、聯姻之感性歷史,本來就應與臺灣史同時誕生。十七世紀文獻已確知日本人喜左衛門(Jasinto Quesaymon)、西班牙人Domingo Aguilar娶了淡水與基隆的平埔女子。荷蘭東印度公司領臺期間,與原住民合法婚姻的歐洲人有數位,雖缺乏船醫(當時稱外科醫生)情愛文獻,卻有位荷蘭聞人「娶」了臺南姑娘,連帶地牽動著近代初期的大歷史與日常生活。

這個荷蘭人,就是密德堡(Middelburg)出世、臺灣第二任長官的諾一知先生(Pieter Nuyts, 1598~1655)。相信稍有臺灣史知識的讀者,大概會知道他是1628年被濱田彌兵衛夾持,讓公司顏面盡失的主人翁。若查一下網路孤狗大神,又可知此翁與澳洲關係密切。諾一知於1626年從祖國搭船越過好望角後,船隻居然持續橫行而在1627年初意外發現澳洲南岸的小島群,到如今,地圖上,南邊大澳洲灣還是標誌著諾一知群島地名(Nic Klaassen, 'Nuyts, Pieter 1598 ~1655',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Supplementary Volume, Melbourne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310~311 )。

諾一知於1627年4月10日抵巴達維亞,停留不到三個禮拜,便被當時總督顧恩任命為使節,前往日本設法打開蘭日間外交與商業之困境。他的船於6月28日駛入臺南大港,辦妥與De Wit司令官交接,就任臺灣長官處理公司雜務後,旋即於7月24日率人赴日,圖謀前往江戶晉見幕府將軍。雙方卻為此行是公司使者或國家使節認知等事上糾纏,費時近半年,諾一知徒勞無功而於12月24日返臺。另一方面,號稱「福爾摩沙王」的臺南新港社頭目理加(Rijcka)卻如願見到德川家光。翌年,即1628年6月,爆發臺日歷史上著名的濱田彌兵衛事件,諾一知於官邸中措手不及被日人夾持,雙方以人質交換暫告一段落。同年10月,諾一知於福建沿海用計誘騙剛攻下廈門的鄭芝龍簽訂通商合同(Corpus diplomaticum, 215~217),荷鄭再生嫌隙。1629年 7月,三年官屆滿,他又派一中隊到麻豆社捕捉所謂的走私漢人海盜,卻被麻豆社社番用計殲滅,此即「麻豆溪事件」,搞得諾一知坐困愁城。1629年10月被調回巴達維亞城,上述一連串不光彩事件,兼之公私帳目不清,涉嫌貪瀆,諾一知於翌年經審訊後旋即入獄。1632年7月,巴城總督認為他是造成蘭日外交破局的元兇,送交日本執行。諾一知於日本被軟禁約四年後,在後來擔任臺灣長官,時任平戶商館商務員卡隆(F. Caron)等人努力下,1636年5日釋放,翌年7月回巴城,嗣返荷蘭。

(二)
如此牽動臺、日、中、荷、澳之歷史人物,很難不引起歷史研究者的注意。十九世紀五○年代,荷蘭檔案學家P. Leupe從東印度公司檔案抄錄、編輯有關臺灣長官諾一知的史料,發表於歷史協會年報上,其中錄有巴達維亞城高等法院(Raad van Justitie)的1633年9月17日判決書(Leupe, P.A. Stukken betrekkelijk Pieter Nuyts, gouverneur van Taqueran 〔i.e. Tayouan〕,1631~1634. 1853),後來有關諾一知的敘述,不少是參考這篇判決。大約十年前,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所出版荷蘭學者包樂史等人從東印度公司原檔精心選譯的原住民史料集第一冊中,也收錄一條臺南高等法院1630年7月27日審訊相關人員有關諾一知與頭目理加及新港社姑娘不法行為的口供(圖片二,由於原檔有些模糊不清,以及因篇幅因素,Formosan Encounter抄寫與翻譯的不是很完全,本文敘述若與該書有異,是筆者考證結果)。若兩種法律文件對著看,再輔以其他文獻,那麼,當時的異國情愛事件,是可以如此歷史想像復原的。

與諾一知發生男女關係的臺南新港社姑娘芳名,先前文獻寫成Polcke,新近出版史料則改作Poeloehee,核對檔案,後者才屬正名(Poeloehee, 或拼成Poelohee,參見:VOC1100, fol. 13~14)。如果仿古一下,也許可用當時漳泉話譯寫為:蒲嚕蝦;用現在的暱稱,或可管叫她阿蝦(A-hê)小姐。接下來要說的是,諾一知長官何時與我們的阿蝦小姐發生關係?判決書記載諾一知犯行,多少是按時間順序列舉,情愛事件介於濱田、鄭芝龍以及麻豆溪慘案之間,因此可以安全推估,兩人產生關係日期,大約在1628年年末到1629年7月前的半年多裡。

諾一知與蒲嚕蝦的男女關係,照判決書、口供所云,是結婚。不過,依傳記資料,諾一知於1620年,大約22歲時在國內已娶妻育子,妻另有身孕時,他便帶著長男勞倫斯(Laurens)來亞洲;髮妻則於1631年9月15日抵巴達維亞,一個多月後,病死巴城。由此來看,1629年左右與阿蝦小姐這樁婚事,是重婚。還不只這樣,判決書說他脅迫人家的父母,多少有霸王硬上弓,無奈一面居多。無論如何,這是第一個外來政權臺灣領導人按照臺南禮俗(番俗,原文為:op de heydensche of Zincansxhe maniere te trouwen)娶臺灣女孩的異國聯姻。娶異教女子,當時算是不法行為之一,臚列於訟狀上,自然不足為奇。

判決書與口供指稱諾一知長官常常在晚上從他的新港住所去蒲嚕蝦的屋裡過夜,黎明雞啼時離開。這正是典型的臺南西拉雅族夫妻之禮,與〈東番記〉所說:「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之習俗符合。

諾一知給阿蝦小姐的送定聘禮中,有各色布匹,包括:縷金緞(goude laeckense baeytgens)、紗綾(pangsis,Formosan Encounter抄寫成dungaree,指粗棉布)與花綾(damast),以及沒收幕府將軍饋贈給理加頭目的銀冠(你看,公私不分的臺灣領導人)。此外,還有一條大部分是4里耳、2里耳的小銀幣串成,項鍊頭為8里耳大銀幣之項鍊,比起東番記的「瑪瑙珠雙」,也算是隆重厚禮了。口供與判決書又提到阿蝦與諾一知有愛情結晶,但稍後被新任丈夫所迫,在她媽媽與姊妹、其他婦女陪同下強行墮胎,胎兒是男嬰。法律文書如此記錄令人髮指、不人道之殺嬰行為,旨在反控諾一知的不負責任;不過,持平而論,根據當時基督教牧師甘地丟士(G. Candidius)的民族誌,西拉雅族婦女在35、6歲之前不得生子,若懷孕,尪姨(Inib)會施予流產手術。阿蝦的墮胎,也許是遵循臺南民俗,罪過不在諾一知這邊。當然啦,讀者(包括我)會質疑甘地丟士的民俗觀察是否正確或誇張(醫學不發達的時代,多次墮胎到年屆37、8歲,還能生小孩?),這是另外話題,本文若再談論,沒完沒了。

臺南西拉雅族的婚姻制度,屬於標準從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是男人「嫁」女人。因此,性別或國族立場若一轉,本文標題〈臺南姑娘「娶」荷蘭臺灣長官〉便顯得相當貼切。男嫁女,漢語世界是入贅,「被招(hô‧ng-chio)」,有失男性自尊。但立場調整,世界觀便不一樣。一位漢人入嫁作阿美族媳婦的學生告訴我:她大官(公公)當年到婆婆家中作丈夫(mikadafo),在傳統時代是一種光榮。用現在觀點,好比是有能力者,才能到一家公司擔任高層職位。讀歷史,視野得保持彈性、機動,才能與當時社會共感。因此,從臺灣立場,是我們臺南阿蝦小姐娶了諾一知;諾一知任官期滿失勢被調回巴城後,阿蝦理所當然另娶新尪婿。
照理說,諾一知在「嫁給」非基督徒的阿蝦後,應該如〈東番記〉所記「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之禮數,然而他遵守本地古禮後不多久,竟然帶阿蝦到臺灣城內同寢,回復一貫夫權、父權的真面目。判決書指控他再「姘」上其他臺灣女人,因不懂臺灣話(西拉雅語),甚至利用公權力叫通事在床邊(onder de koye most leggen)翻譯男女床第話(這可是研究荷蘭時代的學者所熟知之軼事),果真傷風敗俗、罪難逭逃,理當列入判決書中。

(三)
諾一知年輕時入荷蘭萊頓大學讀書,精通拉丁語與聖經、法律,為歷任臺灣長官中最具有古典人文學素養的人物。他寫給公司高層的書信,老愛賣弄學識,引用塞尼加(Seneca)、馬基維里(Machiavelli)等名人文句(圖片三),確實讓我吃足苦頭。雖有古典人文學知識,諾一知的性格卻令人不敢苟同。同時代的人批評他在異國態度倨傲、自大,對阿蝦小姐如此,對由黑道漂白的海上新興勢力鄭芝龍亦復如此。日本商館館長提到他與濱田等人談判之際,高坐椅上,兩腿橫跨座椅扶把,鞋底朝向日本人,欺人太甚,難怪濱田大怒,當場綁架諾一知。

判決書指控他瀆職營私,並不冤枉。諾一知除將充沒的銀冠據為己有而轉送給阿蝦外,還將捉拿到的無稅照漢人,扣上腳鍊強送至新港社附近田園種麥,並送部分田地給阿蝦。由文獻判斷,這些麥田應未登記在公司財產帳冊上,是屬於他個人私產。傳記顯示,他雖為紡織商之子,一生卻善於置地賺錢。他與阿蝦結為夫妻,也許純屬傲慢、性好漁色,而膽大在殖民地社會淫亂妄為,捅出漏子。不過,若放在時代脈絡,此次聯姻事件也反映了若干大歷史。上述甘地丟士牧師為了在臺灣宣教,曾於1628年年底建議公司,主張與當地人通婚,建立基督徒家庭,是建立基督教社會的好辦法。甘牧師原本想身體力行,娶臺灣人為妻,但結局娶了一位荷日混血女孩莎拉(Sara Specx, 1617?~1636)。諷刺的是,當時長官諾一知卻是實踐異國聯姻人物。

甘牧師娶莎拉小姐,多少又牽扯公司高層的恩怨情仇。諾一知是強硬派的顧恩(Jan Pieterzoon Coen)擔任總督(1627~1629)時被派去與日本談判;諾一知在巴城禁監,移送他到日本軟禁以打開荷日外交困局的是史佩克士(Jacques Specx)總督(1629~1632)。史佩克士是在日本當過商館館長的知日派,莎拉小姐是他與日本婦人所生。1627年史佩克士回國述職,由於海外所生子女不得帶返祖國,於是女孩媽媽留在日本,莎拉交給在巴城的顧恩總督教養。莎拉12歲時,與城堡中士兵,亦為混血兒的17歲柯添福(Cortenhoeff)兩小無猜談戀愛,偷情被捉。顧恩大怒,欲藉之殺雞儆猴。最後,在顧恩及高等法院判決下,男孩處死,莎拉笞刑示眾。稍後莎拉在總督夫人安排下嫁給甘牧師,與夫婿遷居臺灣,四年後以19歲之齡香消玉殞於臺南。父親史佩克士於1629年再度東來,接替顧恩之職,他獲悉顧恩對他女兒所做之事後,展開一連串報仇,諾一知遭整肅,與此多少有關連。這段史事,是荷蘭文學、影劇的motif之一。可惜,三百多年前發生在臺南、充滿異國情愛、商業與政治鬥爭歷史劇情,未曾在我們的文學作品中生產。
【本文摘自歷史月刊244期】

Monday, April 21, 2008

The Lottery

一個嚇死人的婆婆跟媳婦的東石案
http://w208.news.tpe.yahoo.com/article/url/d/a/080405/78/wpm8.html
令人想起了大學時的一篇文章
美國文學早期的階段的驚聳小品
好像原本是抽個lottery, 最後抽中者被全村人用石頭k死的.....
那時才想說真的是那種17/18世紀民智未開的時候才有這種事發生
沒想到在台灣也有吔....

剛剛google了一下,因為那時代只記得edgar allen poe,加了個key word, lottery, 真的給我找到了吔...
原來不是恐怖教主愛倫坡先生,而是個女生吔
而且那篇的title, 真的就是lottery 呢!!哈哈哈
The Lottery by Shirley Jackson, is a short story by Shirley Jackson, first published in the June 28, 1948 issue of The New Yorker.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Lottery
還真是拜網路之賜,可以這麼快的尋回記憶呢!

以下是幫寶妹妹介紹的簡述:

就是有一個村莊要舉行一年一度的抽獎啊
可是整個一開始經營的氣氛就是
緊張中帶點不安啊
小朋友開始在廣場附近堆起了小石堆啊
也在遊戲的時候,隨手將路上看到的石頭放進口袋啊
其他村子人口多
可能很早就開始了
這個村子啊人少,所以中午才開始啊
大家都希望快點結束要回去繼續做事
大人們碰頭就提到說今年好像有些地方已經取消了這樣的活動了
有的人就說這樣怎麼可以,會影響到今年的收成....

一個老爺爺說他已經抽過八十多年了.....

Anyway, 大家就開始抽了
首先是以家庭為單為
男人為代表
如果沒有才由女人代表出來抽籤
抽到後不可以馬上看
要等到大家都抽完了才可以看

好像是由一個代替爸爸抽籤的抽到了
媽媽直說不公平
給那孩子抽的時間太短了

Anyway, that's it

既然已經抽出是哪一個家庭了
負責主持的人就把籤王和其他三張放進傳承已久的古老抽獎箱中
由他們家的成員繼續抽
.......
結果是那個一直嚷嚷不公平的媽媽中了.....

大家就往後退....
讓出了廣場的中央給喃喃自語的媽媽...
有的大人就自言自語地說要快回去做事了
隨手拿起了地上的石頭
小孩子也早就拿起了自認最大的石塊....
連那個媽媽家的小小孩也矇懂地拿起了石頭

大家紛紛往中間丟.....
一顆顆地向喃喃地道著不公平的廣場中央的媽媽....


The LOTTERY!!


很反諷吧....